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4-01-06 12:03:51
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9篇)

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9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1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政府应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应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以下简称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饮用水源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对供水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民生和经济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饮用水源环境事件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国务员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永丰县区域内发生的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均适用本预案,具体包括:

(1)化学性污染。以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六价铬、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铊等)污染饮用水源,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污染事件。

(2)生物性污染。以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由此可能导致或已经出现腹泻病、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的污染事件。

(3)其他突发事故。如藻类暴发、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等。

1.4事件分级

按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I级)、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II级)、较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III级)和一般饮用水源污染事件(IV级)四个级别。预警级别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

1.4.1特别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

(1)因突发性事件造成主要水源地大范围严重污染,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100人以上;取水必须立即中止或在12小时内中止的,连续中止时间预计在5天(含)以上的为特别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Ⅰ级)。

(2)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3)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严重恶化,失去饮用水源地水质功能;

(4)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出现大面积“水华”等情况,影响饮用水源水质,造成5万人以上供水连续停止72小时以上;

(5)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泄漏,污染饮用水源,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1.4.2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

(1)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或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3)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严重恶化,主要水质指标不能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Ⅴ类水质的要求;

(4)突发性水污染,导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或预计在12小时后需要停止取水的,且连续中止时间预计少于5天多于48小时的;

(5)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出现大于1/5面积的“水华”等情况,影响饮用水源水质。

1.4.3较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I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

(1)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

(2)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或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产生恶化,饮用水源地主要水质指标不能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的要求;

(4)突发性水污染,导致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

(5)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出现大于1/10面积的“水华”等情况;不经适当处置可能影响取水口正常运行的;造成自来水厂处理后的出厂水主要水质指标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城镇1万人以上供水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

1.4.4一般饮用水源污染事件((IV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饮用水源污染事件:

(1)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中毒10人以下;

(2)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产生异常,饮用水源地部分次要水质指标达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的要求;

(4)突发性水污染,导致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

(5)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域出现大于1/20面积的“水华”等情况,造成经自来水厂处理后的出厂水水质指标仍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5工作原则

(1)预防在先,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识,把应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预防预警措施,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做好应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2)属地为主,专业处置。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管理体系。建立县、乡镇两级应急处置预案,分级响应,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做好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依法管理,措施果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源日常管理与应急管理,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使应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做到反应快速,措施果断,及时控制。

(4)依靠科技,加强合作。重视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科技投入,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措施,充分发挥专业科技人员作用。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

二、组织体系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此处隐藏18644个字……(5)部署辖区内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应急工作信息。

2、办公室职责

(1)根据"12369"举报中心和局值班室提供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按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示,将重大事件的发生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环保局。

(2)负责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区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做好与相关部门间的协调联运工作。

(3)负责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期间本局内部各科室间的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3、环境监测站职责

(1)加强对我区饮用水水源地和敏感河流的水质监测。

(2)制定我区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监测应急响应预案。

(3)在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及时进行现场监测,为应急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提供准确详实的监测报告。

(4)负责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评价工作,确定事件造成的水源地污染范围、程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保护环境和公众的措施和建议。

4、污染控制科职责

(1)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水环境的保护,对重点和敏感区域要严格控制排放总量。提出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和控制措施。

(2)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污染防治规划和目标的实现。

(3)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会同生态科负责现场协调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并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吊销责任单位的排污许可证,责令其停业或关闭。

5、自然生态科职责

(1)根据生态区建设目标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出全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

(2)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会同污染控制科负责现场协调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并将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6、法制宣传科职责

负责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新闻发布和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应急领导小组授权通过媒体和舆论工具及时发布事故处置情况,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

四、应急工作程序

(一)迅速报告

"12369"举报中心和局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接到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报告并核实后,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二)快速出动

各有关单位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后,要携带污染事故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三)现场控制

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时,如果公安、消防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置,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对现场进行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并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四)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处理工作比较复杂,需根据事件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总体步骤如下:

1、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人员救治病人。

2、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情况,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可能原因、污染来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及分布、饮用水水源类型及人口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发生后的处理情况。

3、形成初步判断、确定污染种类。

4、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应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寻找污染源,通过对事故现场的监察、监测、拍照、摄像、录音及个案分析,全面掌握事故现场的特点,根据各方面因素,寻找因果关系,做好现场调查记录。

5、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置方案。

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制定污染处置方案,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污染。

(五)情况上报

应急现场指挥部将现场调查情况及应急处置措施向区政府和市环保局报告,并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大小,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六)污染警戒区域的划定及消息发布

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指挥部拟定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发布警报决定;应急现场指挥部要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指派专人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七)污染跟踪

应急现场指挥部要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直至污染事故警报解除。

(八)调查取证

应急现场指挥部要根据污染事故的性质,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五、应急终止

(一)应急终止的条件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状况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1)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水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质基本得到恢复。

(2)采取了有效的应急措施和防护措施,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水平。

(3)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造成的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经消除,供水系统全面恢复正常。

(二)应急终止的程序

根据应急监测、监控快报,确认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请区应急指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由区应急指挥委员会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的公告。

应急终止后,相关应急专业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处置和评价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应急处置行动的后评价,编制应急处置评价报告,存档备案,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9

一、应急处理的负责组成人员

组长:组员:

二、具体职责分工

xx:负责水污染事故的上报及事故处理的全局指挥与人员调配。

xx:负责水源基本情况的材料准备及协调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入户检查。

xx:负责现场水样抽检进行快速检测,配合有关部门找出水污染事故原因。

三、发现生活水受到污染的情况的处理办法

1、及时停水,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污染或可能污染供水系统清洗消毒工作。

2、及时向上级各部门通报事件的进展和新发现的问题。

四、污染事件防范措施

1、应急负责人员要经常督察供水运行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

2、发现供水设施设备的问题,尽快查出原因并修复和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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